浙江/杭州-2025-03-31 00:00:00
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修理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营运公司场站洗车机维修配件采购(第三次)
三、论证时间:****年*月**日**:**
四、采购项目概况:
营运公司场站洗车机维修配件采购(第三次)。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我司承接各营运分公司及钱塘公司场站车辆洗车机维修业务,涉及过保需维修的洗车机其中:中立皇品牌**台。维修部件大多为洗车机中立皇品牌专用配件。配件品牌采用中立皇或同等档次品牌(必须能与原始场站洗车机匹配的型号)。本项目需中标人进行送货服务,按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配送。收货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拱苑路**号。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接近******元时,两者以先到为准,同时允许在******元基础上有**%以内偏差。本项目预算:******元。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各清单单价的总和作为最高限价,清单总价限价*****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申请理由):
*、为保障营运公司场站洗车机维修配件,需对营运公司场站洗车机维修配件采购进行采购。因配件品牌采用中立皇或同等档次品牌(必须能与原始场站洗车机匹配的型号)。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修理分公司****年借用城投集团采购平台公开招标营运公司洗车机维修配件采购项目,该项目分别通过二轮公开招标均因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流标。
*、根据杭公交发〔****〕***号文关于修订下发《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非纳入集采项目采购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三章采购方式及标准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招标第五点规定经二次公告或者邀请,无三家以上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或者供应商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招标无法进行的可以不招标。对于因符合上述情形而不实行招标的,必须事先报经第四章审批权限规定的人员或机构批准,并明确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具体非招标采购方式。现办公室申请更改采购方式,经批准将原公开招标方式更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为保障营运公司场站洗车机维修配件,匹配现有营运公司场站洗车机维修配件,提高效率,节省成本,节约工期;更能够最大限度避免故障率,造成工期拖延和资金的浪费。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实施。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中立皇)绍兴市中立钢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修理分公司
联系人:王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源路***号元星大厦*楼
十、论证材料:见附件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修理分公司
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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