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57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建新纾困施工招标(LDMY-01标段)第3次答疑澄清
2025-03-28
贵州/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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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57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建新纾困施工招标(LDMY-01标段)第3次答疑澄清
黔南/贵州-2025-03-28 00:00:00
****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建新纾困施工招标(*******标段)第*次答疑澄清

****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建新纾困施工招标*次答疑澄清

按照《****罗甸县木引至边外河公路改扩建工程(木引至逢亭段)建新纾困施工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发布第*次答疑澄清,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起阅读,本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澄清内容为准。

一、本次答疑澄清上传了本项目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纾困项目库清单,本项目开标时间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分

二、本次答疑澄清对须知前附表*.*.*条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了答疑澄清,如下:

*.*.*

最高投标限价

*

标段号

桩号里程

最高投标限价(元)

备注

*******

**+*******+***

¥*********.**

本标段暂列金*******.**

*******

***+*******+***.***

¥*********.**

本标段暂列金*******.**

三、本次答疑澄清对须知前附表*.*.*条第(*)款作出修改补充,如下: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根据本项目地形地质条件,为降低成本,本项目计划利用挖余的次坚石,减少外购成本,降低弃土处置费用。*******标段中标单位需要将富余次坚石调配运输到*******标段,存放桩号以招标人现场协调确认桩号为准(堆放桩号为***+***左侧堆砌,运输范围偏离值为±****米)需要调配次坚石工程量约为*****方进行(按一般开挖计算,片石利用率约为**%,用作砌体),由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现场对材料进行签认。

*******中标单位需做好次坚石接收或转运工作,两标段中标单位应相互协调配合,完成次坚石调配,若中标单位不服从石方调配工作,招标人有权扣减次坚石费用,费用按造价控制价编制报告中的*******工程量清单(第***章路 基)子目号*********计算,单价为**.**/方计算,因*******标段不配合,导致*******标段对外购买次坚石的,费用从*******标段中扣减的费用对*******标段进行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由招标人负责现场的组织协调,届时招标人有权利根据项目全线的可利用次坚石情况和使用需求,对中标单位编制的次坚石调配方案进行统一调整和规划,两标段中标单位应服从招标人的协调安排,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四、相关资料附件已上传交易平台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程弘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贵州省公路局项目处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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