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2026年共享电单车调度车辆租赁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5-03-26
内蒙古/呼和浩特
中标结果
[公开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5年-2026年共享电单车调度车辆租赁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呼和浩特/内蒙古-2025-03-26 00:00:00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年*****年共享电单车调度车辆租赁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年*****年共享电单车调度车辆租赁项目(项目编号:*************)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受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委托,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如下

(一)、评审情况:

本项目于*******开始评审,评审委员会共*人组成,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名供应商参与响应根据询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为*家时,采购人有权转为定向谈判”,本项目经采购人确认,转为定向谈判。经评审【呼和浩特市白建明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呼和浩特市白建明科技有限公司(信用代码******************

    响应报价:不含税单价***.**元/月/辆,税率**%,含税单价***.**元/月/辆

    交付期:签订订单之日起**日内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内。

    租赁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质量:符合询比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不涉及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三)否决应答情况

(四)其他

公示期:******************(共*天)。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钮安楠(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业主代表

接收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火车东站西侧呼和浩特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号楼*层***

电话:***********

联系人:钮安楠

采购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