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丹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

澄清修改文件(***)号

澄清修改文件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丹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为 *****元,暂估价 **.* 万元、暂列金额为  /   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 *.** %,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  /   万元详见补遗版招标文件。

*、公布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三商务标评分标准中的投标合理报价区间、安全文明施工费下限值、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对应的球号和*值,详见补遗版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重新组价原则条款部分内容调整,详见补遗版招标文件。

*、公布“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中的补充子目和修改计算规则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详见补遗版招标文件。

*、原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作废,在补遗版招标文件中提供最新修改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

*、提供补遗版施工图纸,详见附件。

*、公布“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表”,详见补遗版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及时下载至最新版本:【象山县丹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象山县丹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及***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补遗版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象山县顺元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