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大丰堆镇大丰堆村静王公路西南侧仓储项目经营权一
2025-03-25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静海区大丰堆镇大丰堆村静王公路西南侧仓储项目经营权一
天津-2025-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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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大丰堆镇大丰堆村静王公路西南侧仓储项目经营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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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大丰堆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大丰堆镇大丰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静海区大丰堆镇大丰堆村静王公路西南侧仓储项目经营权一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此项目经营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上方建筑物属陈克炜所有,占地面积*亩,建筑面积****平米(二层办公楼:***平米,车间:***平米)。竞价成功后,承租方需与陈克炜就地上建筑物赔偿事宜达成协议,赔偿完毕无纠纷后签约。 *、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等)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等)现状无异议。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合同立即解除,未到期的租金由转出方退回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退换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人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承租人违约,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资产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报名时需提交?《意向受让承诺函》?《风险知悉函》?《现场看样确认函》?《现场看样承诺函》 | ||
转出用途 | 仓储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