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第二中学建设项目(四期二标)(无标段(包))补充文件
2025-03-25
西藏/那曲
变更澄清
巴青县第二中学建设项目(四期二标)(无标段(包))补充文件
那曲/西藏-2025-03-25 00:00:00

巴青县第二中学建设项目(四期二标)(无标段(包))补充文件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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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投标有效期**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价款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元)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答疑澄清时间**********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巴青县第二中学建设项目补充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条:“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投标文件无效。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号)文件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变更为“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号)文件“中标候选人前三名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在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无欠薪证明”,并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提交至招标人”。

*.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依据本次澄清内容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清单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并下载最新招标资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补充通知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巴青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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