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楼集体宿舍改造服务项目采购意向
一、项目名称:**号楼集体宿舍改造
二、公示时限:****年*月**日至*月**日
三、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①墙体、墙面、洁具、门、风扇、开关等拆除;②墙面、天棚粉刷;③洁具安装;④卫生间吊顶、地面防水、墙面防水,地面铺砖、墙面贴砖;⑤灯具安装;⑥开关安装;⑦插座安装;⑧制做衣柜等。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
(三)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的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参数公示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孟助理
电话:***********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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