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5-03-25 00:00:00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应用,根据惠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年度市级发展粮食生产资金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龙门县****年市级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市级粮食生产建设点项目统一育秧和插秧服务(含种子)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门县****年市级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市级粮食生产建设点项目统一育秧和插秧服务(含种子)。
采购人: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计划面积:***亩
采购需求:工厂化集中统一育秧,统一机械插秧并适当密植,面积***亩。统一育秧服务(含种子)秧盘规格*******,增香优宁香丝苗秧苗****盘,野香优莉丝秧苗****盘,增香优南香占秧苗***盘,秧龄**天左右。秧苗质量符合**/* ********* 《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规程》机械壮秧标准。
统一机械插秧服务机械插秧规格*********,***苗/穴。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至*月,最终日期以采购人验收完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服务能力。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供应商将响应材料密封后邮寄或送至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香滨东路**号,联系人:凌乐庆,************。
四、响应材料要求
*.报价单(原件盖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相应的育秧设备、育秧场所、插秧机、不少于*人的农机操作员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复印件盖章);
*.其它同类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
五、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费用:采购人负责总金额*万元,超出部分由粮食生产建设点实施主体负责。
*、采购验收要求: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附件:报价单
龙门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年*月**日
附件:报价单
项目名称:龙门县****年市级发展粮食生产专项资金——市级粮食生产建设点项目统一育秧和插秧服务(含种子)
备注:报价包含种子费、育秧服务费、机械插秧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日期:
报价人(签名):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