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3-25 00:00:00
- 包*(标的物种数:*) 包合计:***,***.**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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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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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 *(件) | ***,***.** 元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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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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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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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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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报价地点: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行采家”平台(*****://***.******.***)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行采家”网上竞采中心(*****://***.******.***/**/);
*、报价开始及截至时间:以竞采中心公告首页指定时间为准;
*.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行采家”网上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价的方式,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线上报价。线上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后的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建议以***格式的文档的上传),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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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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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大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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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采购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未达到采购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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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注:(*)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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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和材料设备备料款以及进度款,待上级部门补助资金到帐后,按照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支付至审定金额的**%,余下*%作为质量保证金,每次拨付工程款时,需同时开具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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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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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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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新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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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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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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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宝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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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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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