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标识(LOGO)及IP形象征集公告[变更公告]
2025-03-25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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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标识(LOGO)及IP形象征集公告[变更公告]
昆明/云南-2025-03-25 00:00:00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标识(****)及**形象征集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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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标识(****)及**形象征集公告

为充分展现云南省妇女儿童事业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精神面貌,使服务妇女儿童的各项工作具有鲜明统一的视觉呈现,提升妇女儿童服务品牌识别度和影响力,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识别的方式宣传推广场馆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理念,特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标识(****)及**形象设计作品。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是省属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与古渡口路交叉口南侧,毗邻云南省博物馆、云南大剧院,用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划于****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场馆主要包括*栋主体建筑和*栋配套用房,主体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整体呈“*”型对称布局。建筑设计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将昆明建筑方正恢弘的特色与动感的曲线结合,外立面线条以红嘴鸥“银鸥展翅一条飘逸的彩带”作为设计概念,灵动优雅,寓意着云南省妇女儿童事业的活力四射与蓬勃发展

场馆设置了女性发展空间儿童未来空间、国际交流空间、数字展示中心等功能于一体的三空间一中心”。“女性发展空间”设置“家风馆”“非遗传习馆”“妇女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家政实训中心”“巾帼云品展示中心”“女性素养提升区”等。“儿童未来空间”设置“益智探索馆”“安全教育体验馆”“儿童美育馆”“亲子阅读中心”等。“国际交流空间”主要用于开展妇女儿童民间外交项目“数字展示中心”主要用于展示和宣传云南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就、妇联工作成果等。此外,场馆内还有能容纳***人的多功能妇女儿童演出活动空间——梦想剧场、文创空间等。场馆建成后将成为我省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开展丰富活动、提供优质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阵地成为提高妇女儿童综合素质、开展社会实践的重要课堂成为加强妇女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场所将持续加快培养儿童成长成才、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推动家庭文明建设,推动云南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及实施单位

征集单位: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实施单位: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征集内容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标识(****)及**形象设计作品,主要标注于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活动场地、文创产品、宣传展示、网页、微博、微信公众号等

四、投稿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五、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

六、设计要求

(一)主题突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的功能定位,能够展现妇女儿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创意新颖。富有新意,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表现力、亲和力、感染力,设计作品要能够和妇女儿童紧密联结在一起,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标识(****)可为标志、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形象原创卡通形象、动漫形象、品牌吉祥物,可以选择动物、植物、人物或其他自创形象具有拟人化特征,配有名称(中文、英文皆可),名称应简洁响亮、符合主题。

(三)简洁明朗。线条简明流畅,色彩搭配和谐,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符合全媒体传播需要。

(四)立足原创。设计作品须属个人或组织原创,严禁抄袭、剽窃,或未经授权许可的二次创作。凡存在抄袭、剽窃、未经授权许可的二次创作、编造虚假信息等不诚信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七、投稿要求

参与者可单独对场馆标识(****)、**形象中的一种进行设计投稿,也可对两种类别设计作品全部投稿。参与者需提交作品设计方案和参者信息,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

(一)设计图稿。***格式文件或矢量文件,以及对应***预览图。分辨率不小于******,色彩模式为***。设计尺寸为*****(宽)×*****(高),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最终入选的作品须提供***或**格式设计源文件。

(二)设计说明。****文档格式提交,阐述设计思路、理念等,不少于***字。

(三)参赛者信息。****文档格式提交,注明参与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如有)、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组织还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图片。个人或组织信息不出现在设计图稿和设计说明中。

八、投稿方式

投稿设计作品请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请根据投稿类别注明“作者名/公司名+标识(****)征集”、“作者名/公司名+**形象征集”、“作者名/公司名+标识(****)及**形象征集”。

九、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作品共设置优胜奖*名,入围奖**名,设置相应奖金及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标识(****)设计作品

*.优胜奖*名,奖金*****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奖*名,奖金****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场馆)**形象设计作品

*.优胜奖*名,奖金*****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奖*名,奖金****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奖金,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均由获奖者本人或获奖单位自行承担并依法缴纳

十、评选方式

(一)初选。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初步评选,分别筛选出***件作品进入下一步评选环节。

(二)网络投票。针对初选入围作品,将组织为期*天的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果仅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因素)。

(三)专家评选。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负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分别选出*件作品进入最终评选环节

(四)终评。由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会议评选出优胜奖和入围奖,报省妇联按相关程序决策

评选结果将在“云南妇女网”“云南女声“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元博网”“必联网”等网络新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在一周内通知获奖者。凡在征集活动截止后两个月内未接到获奖通知的,作者可自主处理其作品。

十一、其他事项

(一)所有入围设计方案,应征者须同意其设计方案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专利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归主办方云南省妇女联合会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及再创作,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以及多种用途使用。应征者未经主办方许可不得再转让或用于其他产品开发。优胜奖获奖设计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完善后续设计稿件的制作。

(二)因邮件发送错误或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的设计丢失或损坏,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方案,首次投稿发表,且在本次征稿评审结果公布前,所有投稿者不得将投稿作品转让、授权给第三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投稿。投稿作品如因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权利保护或者因投稿作品存在重复投稿、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权利瑕疵或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其他不合理原因发生侵权等法律纠纷的,所有法律责任、后果及损失赔偿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且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投稿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投稿者须自留底稿和设计源文件,一经投稿,恕不退稿。

(四)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

(五)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解释。

联系人:孙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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