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2025-03-24
重庆
招标采购
南岸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2025-03-24 00:00:00

南岸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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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 南岸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 元,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工程设计服务
  • 包*(标的物种数:*)
  • 包合计:***,***.**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照现行设计规范及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南岸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设计服务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服务,协助采购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内容;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
***,***.** 元 *(件) ***,***.**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设计资质之一:详见文件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 **:**:**(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时间)。

    *.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在报名和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行采家(*****://***.******.***/)”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南岸区米兰路**号*楼会议室,导航米兰路公交站)。

    *.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若供应商的线上报价与纸质响应文件报价函中的报价不一致,按废标处理。

    **.已参与线上报价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详见采购文件
  • (二)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工程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合格。

  •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必须为人民币报价,实行总价包干。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计工作所需的管理费、资料费、劳务费、技术服务费、办公家具、办公设施、通讯工具、通讯费用、交通工具、平台费、保险、税费、利润及协调配合费等实施工程设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也不得与本项目的施工方发生任何经济关系。

  • (五)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普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付老师
  •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赵老师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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