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升级改造项目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5-03-24
湖北/宜昌
审批|立项|规划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年产4万吨季戊四醇升级改造项目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宜昌-2025-03-24 00:00:00
发布机构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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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宜发改审批〔****〕**号
责任科室
行政审批科
主题分类
电力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年产*万吨季戊四醇升级改造项目余热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你局《关于核准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万吨季戊四醇升级改造项目余热发电项目的请示》(宜高经发〔****〕**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双碳”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同意建设年产*万吨季戊四醇升级改造项目余热发电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湖北宜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新建一台*.***汽轮发电机组和一台*.***汽轮发电机组,年最大发电量为***万***。余热发电机组所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建设周期约*个月。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目采取委托招标方式对主要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安装工程、重要材料因小于法定招标金额不采用招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督促项目业主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期间请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配合投资主管部门强化项目建设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建成后,请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

  八、项目自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请在*年期限届满前**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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