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3-21 00:00:00
供氧系统及配套设备生产订购统型入围 采购第二次公告
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名称
供氧系统及配套设备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应用于医用帐篷的供氧系统及配套设备(包括医疗带*型、医疗带Ⅱ型、氧气汇流排、二级减压阀及供氧管路)生产供货任务,本项目统型入围招标拟招标*家入围供应商,招标人同时与排名第一与第二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生效起*年。在明确统型入围供应商后,在满足供货条件的前提下,由招标人综合考虑入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等因素对第一名及第二名供应商的供货范围进行分配,原则上按照*:*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企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股本结构不含外资成分(或者非外资独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国家或军队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二证合一审查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须具备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认证。(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由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证明);
*.投标人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采取装备承制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在限制措施期和限制范围内(解除限制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份与本次招标产品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盖章签署页、金额页、供货内容页、及合同发票作为支撑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招标文件采用线下报名,审批发售方式发放。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发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截止。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与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对接事宜(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二证合一审查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如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请出具自拟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至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号楼现场领取商务册文件,技术册由投标人持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到招标人处领取,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以上材料仅作为领取文件的凭证,不作为评审依据,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携带招标代理公司开具的购买招标文件支付凭证、领取人的法人授权书、领取人身份证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号院领取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本次为公告的二次发布,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质审核,本次采购方式将变更为单一来源;若有两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质审核,本次采购将继续采用两家单位谈判方式进行,特此说明。
五、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发布。
公告期限:与标书发布期限相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开标当天上午*:****:**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迟到的投标。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海智谷。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院
联系人:陈先生***********(技术)
栾先生***********(采购经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号院
邮编:******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四海 ***********、王丽欣***********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北里**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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