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福建-2025-03-24 00:00:00
岩溪镇五四农场芦柑园外包管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岩溪镇五四农场芦柑园外包管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岩溪镇五四农场芦柑园外包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岩溪镇五四农场芦柑园外包管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最高限价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
岩溪镇五四农场芦柑园外包管理 |
*.** |
特级果标准横径≥**毫米的*.*元/斤;二级果标准横径≥**毫米的*.*元/斤;一级果标准横径≥**毫米*.*元/斤 |
特级果标准横径≥**毫米的*.*元/斤;二级果标准横径≥**毫米的*.*元/斤;一级果标准横径≥**毫米*.*元/斤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谈判文件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供应商资格承诺制”要求(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 号)的规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件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文昌西路***号中骏云景府**幢****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文昌西路***号中骏云景府**幢****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邀请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如有不清楚请先电话联系。
*.发布媒介: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五四农场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田头村大坪***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花园小区物业楼***室
联系人:小朱
联系方法:***********
发布时间:****年**月**日
采购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