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苏-2024-12-02 00:00:00
某部工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统一信息编码:*****************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某部工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某部工控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开标及评审日期:****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及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中控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五洲制冷集团有限公司,报价*******.**元。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须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提出质疑的日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四、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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