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贵州-2025-03-24 00:00:00
各潜在投标人:
兹有我公司受贵州奥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龙里县高新区生物质绿色能源集中供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现作如下澄清:
原投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计分项目及标准: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招标单位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超出范围的投标单位,其所投标书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
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各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招标单位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超出范围的投标单位,其所投标书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有效投标报价的基础上确定评标基准价,其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基准价*
公式一:(适用于当投标报价个数*≥*时)
*= [(******×*.*+****+*×*.*) + ** + ** +… ****]/(***)
*为投标报价;******指投标报价中第二高值;****+*指投标报价中第二低值;**、**、…、****指分别去掉一个第一、第二高值和一个第一、第二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指投标报价个数。
公式二:(适用于当投标报价个数*在*>*≥*范围时)
*= (** + ** + … ****)/(***)
其中:**、**、…、****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投标报价;
公式三:(适用于当投标报价个数*在*>*≥*范围时)
*= (** + ** + … **)/*
其中:**、**、…**指投标报价。
本次更正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不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请各投标人以澄清公告更正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公告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茗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