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山西-2025-03-24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治市屯留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镇麟绛西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山西华冶勘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号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地质科研楼*****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纳入“四普”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个类别。其中,古文化遗址分为**个细分类别,古墓葬分为*个细分类别,古建筑分为**个细分类别,石窟寺及石刻分为*个细分类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分为 ** 个细分类别,其他分为*个细分类别,共计**个细分类别。
服务要求:对屯留区全区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三普)所有认定、登记的 *** 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三普”尚未登记、****年以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本次普查实地调查阶段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束。
服务标准: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标准、登记表和著录说明(试行)》、《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图纸制作基本要求》和《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照片拍摄基本要求》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