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沧市财采决〔2025〕10号),2025-03-24
2025-03-24
河北/沧州
质疑投诉
沧州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沧市财采决〔2025〕10号),2025-03-24
沧州/河北-2025-03-24 00:00:00
沧州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沧市财采决〔****〕**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乔平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康泰街东侧胜利路北茂源小区吉祥胡同**号
被投诉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号
被投诉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院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恒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沧州经济开发区靖烨科技园*号楼***房间***号
相关供应商:沧州市众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高新区求是大道文化产业园*号楼*单元***室
相关供应商:沧州名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渤海东路南侧吴官屯村沧州传化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室
四、基本情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河北乔平科技有限公司向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院提出质疑。****年*月*日河北乔平科技有限公司收到质疑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于****年*月*日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河北恒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沧州市众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名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承诺函》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未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认真审查,未公平公正的履行职责。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沧市财采决〔****〕**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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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沧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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