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钢便桥拆除的钢一批
2025-03-27
浙江/温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钢便桥拆除的钢一批
温州/浙江-2025-03-27 00:00:00

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钢便桥拆除的钢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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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钢便桥拆除的钢一批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该笔履约保证金用于搬运期间各搬运工作的安全责任保证预留。在标的物清运完毕后凭交易合同、转让方出具的搬运验收单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保证金。 *.标的物规格、数量、重量、体积、品质等以移交时实物现状为准。 *.标的物显示重量为预估数,仅作为计算竞价单价的依据(竞价成交单价=竞价成交额/预估重量) 最终以交接现场实际过磅重量计算竞价成交款(竞价成交单价*实际过磅重量),据实结算。 *.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受让方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该笔履约保证金用于搬运期间各搬运工作的安全责任保证预留。在标的物清运完毕后凭交易合同、转让方出具的搬运验收单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请退回保证金。 *.受让方在缴清竞价成交款等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凭成交凭证与成交价款缴纳收据,于标的现场或存放现场,与转让方办理标的交接,双方现场签署《交易合同》及《交割单》即视为交割完毕。 *.受让方须在签署《交易合同》及《交割单》后*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及时按规搬运完毕(受让方须在切割(如需)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全部过磅)。若受让方未按时按规定进行搬运过磅的,或存在其他违约违法行为的,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且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还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包括逾期产生的场地保管费等)。 **.受让方须在标的物全部完成过磅后*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过磅重量进行成交总额补交,最终成交款缴纳后由转让方开具成交款发票给受让方。受让方不按时进行补交款的,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标的物实际过磅重量成交额少于受让方预先缴纳的竞价成交款的,凭双方签署的过磅数量表格进行退还。 **.转让方除成交款发票产生的增值税、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他标的物转让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按国家或相关部门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标的交割现场,受让方需授权委托一名负责人全程在场负责交接和过磅,标的过磅现场由转让方全程拍照记录过磅过程并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双方签字对过磅数量进行确认。过磅场地由转让方指定,受让方必须前往转让方指定的过磅场地进行过磅称重。过磅称重费用由受让方根据实际过磅重量与过磅场地方进行结算。 **.受让方应在标的物交割前自行安排好运输车辆及搬运人员。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装卸费、运输费、搬运转移费、分割费及过磅费等各种费用和交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包括其他责任的产生),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搬运过程中,受让方应文明安全施工及有序搬运,不得遗失、损毁标的及标的以外的物品,不得在现场随意倾倒、丢弃废品等,否则转让方有权追究其责任要求其赔偿并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应保证标的物搬运作业的安全责任。受让方及其雇佣人员在搬运、经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责任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等引起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若转让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标的物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要求完成标的物的搬运。 **.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须注意安全,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有安全事故等意外发生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动与本标的无关的设备、物资,如发现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物以外的设施、物资短少、损坏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受让方的履约保证金用于竞得标的以外的设施、物资短少或损坏的赔偿,上述保证金不足偿付的,转让方有权依法追究受让方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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