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2025-03-27 00:00:00
采购公告 | 中新燃气下游用户中韩科锐和苏港环保流量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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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 **:**:** | ||
文件售价(元) | *.*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序号 | 名称 | 推荐品牌或生产厂家 | 备注 |
* | 超声波流量计 | 艾默生;霍尼韦尔;西克;中核维思。 |
供应商所投品牌须满足采购文件有关技术要求,且必须为原厂正品,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提供的品牌或厂家范围进行选择,投标报价时不需要确定选用哪一种品牌的产品,但必须承诺中标后,供应商将从采购人规定的品牌、厂家中选择并用于本项目。若供应商拟选择推荐的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采购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日前由采购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需要提供供应商品牌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将采购人同意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响应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谈判控制价*** %),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谈判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如发现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采购人监察审计部投诉,监管服务电话:*************。
*. 本次竞争性谈判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中新燃气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室 |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刘工 | 联 系 人:徐工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冯晨 | *********** |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
*. 本项目采用*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或三次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以前一轮报价为准,第三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三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