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号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万平方米光敏玻璃钢预浸料片材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路以北、湖州路以东,租赁山东合创创新产业园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现有厂房 | 建设单位: | 山东普利特防腐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创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路以北、湖州路以东,租赁山东合创创新产业园开发运营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购置湿法浸胶机、油桶专用烘箱、搅拌机、分切机等设备,以玻璃纤维布、聚乙烯薄膜、**环氧丙烯酸树脂等为主要原材料,经预热、搅拌、浸胶、覆膜、分切、检验等工序,年产光敏玻璃钢预浸料片材***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运营期本项目共设置*根排气筒。预热、搅拌、浸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其他行业》(****/****.******)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需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项目应切实加强****治理,厂界****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部分:其他行业》(****/****.******)表*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出水水质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标准及东营首创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对生产区地面、固体废物贮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废包装袋外售处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用;破损的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劳保及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固废暂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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