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5-02-24 00:00:00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保险经纪机构比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法律法规精神,根据《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卫医函〔****〕**号)的文件要求,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化解医患矛盾,比选人启动医疗责任保险等项目保险经纪机构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保险经纪机构比选
*.比选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比选内容:本次比选旨在选定一家优质的保险经纪机构,负责为比选人设计医疗保险方案,协助比选人进行出险后的理赔、开展预防医疗纠纷的学术交流和培训,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及纠纷现场处理,年终为比选人提供服务报告等保险经纪服务。
*.服务期限:一年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质要求: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在河北省内的分支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年*月*日至今),参选人及其负责人没有行贿等犯罪行为,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诚信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对供应商诚信要求的相关规定,信誉良好是参与本次比选的重要基础。
*.团队要求:申请人拥有相对稳定且具备较高专业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服务团队,能够为比选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保险经纪服务。
三、报名及文件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政策法规处
售价:免费获取
需携带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文件递交时间
所有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答疑说明
申请人若有疑问,应在****年*月**日**:**前,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或签字)向比选人提出。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作无异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地址: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政策法规处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