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集群EPC项目监理(市政部分)一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3-27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安徽省-中标候选人公示】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集群EPC项目监理(市政部分)一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芜湖/安徽-2025-03-27 00:00:00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集群***项目监理(市政部分)一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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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集群***项目监理(市政部分)一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集群***项目监理(市政部分)一标段(二次)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前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江北新区楚江大道*号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启动区*****层

联系人及电话

胡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号楼*层

联系人及电话

宋贺***********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颜炳东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江北新区浦滨路(虎桥路至浦镇大街段)道路及景观提升工程监理二标段(康健路至浦镇大街)监理;

加分业绩:江北新区浦滨路(虎桥路至浦镇大街段)道路及景观提升工程监理二标段(康健路至浦镇大街)监理;南京至句容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标

奖项

江北新区浦滨路(虎桥路至浦镇大街段)道路及景观提升工程监理二标段(康健路至浦镇大街);****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南京至句容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句容段);****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南京至句容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标;

加分业绩:南京至句容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标;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山东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陈学勇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八角河公园项目监理;

加分业绩:八角河公园项目监理;莱州市文化街、文昌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监理

奖项

*********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烟台经济

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年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全过程咨询(含监理)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莱州市文化街、文昌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莱州市文化街、文昌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青岛建通浩源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曲怀忠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期(天)

****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资格业绩: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核心区道路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核心区道路工程(监理);西部老城区改造提升(第二批)项目第一包(监理)

奖项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资格业绩: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核心区道路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核心区道路工程(监理);西部老城区改造提升(第二批)项目第一包(监理)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二。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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