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3-26
安徽/安庆
中标结果
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庆/安徽-2025-03-26 00:00:00
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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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建设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安庆市迎江区高松柘山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一路建设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 ***************

招标人

安庆迎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陈先生

电话:************

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五楼

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年*月**日*点**分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满足

投标工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高速时代广场******

投标报价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项目总监

王永成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彭晨、张勇、田冬冬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项目总监业绩

*.水湖镇人民路等四条道路建设监理;

*.合肥市包河区许小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雨污分流二期)项目监理二标段。

监理工程师获奖

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金寨县金刚台路(天堂湖路至金岭段)工程和金寨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工程 (含纬一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舒城县杭埠镇创新大道等三条市政道路工程*创新大道(景明路*龙安路) 、杭埠玉兰路(锦绣大道*官圩路) 、龙安路(锦绣大道*创新大道)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满足

投标工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深圳市福田区福山社区彩田路 **** 号中深花园 * 座 ****

投标报价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项目总监

李世海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

解光祥、陈光、李春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项目总监业绩

*.长丰县凤麟路(魏武路*淮南北路)建设工程监理;

*.瑶海区南淝河初期雨水截留调蓄工程。

监理工程师获奖

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与****连接线工程夏阁河路监理;

*.长丰县凤麟路(魏武路*淮南北路)建设工程监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满足

投标工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肥市清溪路翠竹园 * 区 *** 栋

投标报价

工程竣工结算价的*.**%

项目总监

朱磊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

朱寿春、郭庆旺、王君杰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总监获奖

项目总监业绩

*.海恒片区交通改善工程等项目监理;

*.滁州市高新区天汊路(经八路*经一路以西)改造工程监理、纬二路(经八路*经二路)改造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师获奖

监理工程师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开渠路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滁州市高新区天汊路(经八路*经一路以西)改造工程监理、纬二路(经八路*经二路)改造工程监理。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皖宜新点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皖宜新点交易平台(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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