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共招*家一类维修资质车辆维修服务企业。
采购数量:*家
主要功能或目标:经营地址位于五环内,能够满足车辆维修维护和保养等需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且满足本次项目需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提供场地使用证明;实际经营地址与北京市交通委备案一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具备国家一类汽车维修资质(小型车维修)或一类汽车综合维修资质(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且与北京市交通委备案一致。
需满足的要求:保密承诺:投标人需提供保密承诺书;履约保证金:中标企业统一收取*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企业违约行为赔付,合同到期后剩余金额退还;信息报送:配合安装使用车辆维修监管系统,认真据实填报送修车辆维修档案,按季度报送维修量统计信息,接受监督检查;急修、抢修工时费:不额外收取急修、抢修附加工时费;能够完成部队因任务需要紧急维修的任务并提供应急保障预案;其他可提供的折扣优惠和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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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时限:正常情况下,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天完成,整车修理不超过**天完成;零配件要求: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是原厂件、***件,辅助材料和工艺是原厂辅助材料和原厂工艺;设立服务区:设立车辆维修服务专柜,专人接待、绿色通道,实施维修必须提前沟通并征得送修人同意;救援服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小时提供免费救援服务;上门服务:每月至少开展*次上门服务,且不收取零配件以外费用;客户投诉和回访、**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用户定期回访,公布服务电话、投诉电话,服务电话**小时有人值班;清洁服务: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服务;出厂要求:实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质量保证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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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