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能力验证环境大屏及其配套设施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能力验证环境大屏及其配套设施 |
采购内容:本项目(项目编号:*****************)主要购置不少于**平方米全彩***大屏,以及配套的音视频设备、视频处理器、配电箱和操作台等,支持多信号源接入、分屏显示等。项目预算约***万元。
采购数量:*台
主要功能或目标:一、可移动***一体大屏*套
功能:支持应急保障任务。
配置要求:可移动一体机全彩***大屏,像素间距小于***,分辨率不小于****×****,对比度不小于****:*,屏幕尺寸不小于*.*平方米。
二、应用能力成果汇报展示大屏系统*套
功能:典型应用场景综合展示,能够将不同音视频信息推送到大屏,能够接入计算机的音视频编解码节点。
配置要求:
*.汇报展示大屏,像素间距小于*.***,分辨率不小于****×****,对比度不小于****:*,屏幕尺寸不小于**.*平方米。
*.分布式控制系统,分布式节点:通过光纤传输+**化架构,实现信号无损分发;中控平台:集成菜单、权限管理、预设场景模式;扩展接口:预留**%接口容量,支持未来接入其它设备。
*.音视频系统,音频处理系统频率响应**********、采样率达*****以上。
三、视频处理器*套
功能:对输入设备视频信号进行处理和优化、分辨率自适应调整等。
配置要求:输入不少于*路***、*路****;输出不少于**路网口。
需满足的要求:四、其他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需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国家保密局签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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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功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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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月 |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如对采购需求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部,反馈意见及相关公司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材料、案例证明等)加盖公章后扫描成***文件后打包压缩,命名规则“公司*能力验证环境大屏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王晓欢 联系电话:***********。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