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46沈阳地铁1、2、9、10号线、1号线东延线媒体广告资源招租(期限3年)
2025-03-21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1146沈阳地铁1、2、9、10号线、1号线东延线媒体广告资源招租(期限3年)
辽宁/沈阳-2025-03-21 00:00:00
(****)****沈阳地铁*、*、*、**号线、*号线东延线媒体广告资源招租(期限*年)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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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沈阳地铁*、*、*、**号线、*号线东延线媒体广告资源招租(期限*年)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沈阳地铁经营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出租标的为沈阳地铁*、*、*、**号线共计四条线路(含计划****年*月开通的*号线东延线),涉及***座车站范围内平面媒体、列车媒体、智能显示屏(**块***大屏)、语音播报媒体及出入口导向标识媒体。 *、本次出租标的租期*年,自签订租赁协议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踏勘现场为准。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摘牌登记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交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况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签订交易合同后承租方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首个季度租金,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承租方向沈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沈交所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给承租方。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在租期内一切经营活动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同意并认可本项目附件材料中《沈阳地铁*、*、*、** 号线、* 号线东延线媒体广告经营权招租合同》条款内容,并承诺按照此条款执行,不得以未看到本附件合同为由,拒绝签署,拒绝办理租赁手续,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已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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