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文化馆物业费管理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2025-03-20
黑龙江/大庆
招标采购
大庆市文化馆物业费管理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大庆/黑龙江-2025-03-20 00:00:00
大庆/黑龙江-2025-03-20 00:00:00
大庆市文化馆物业费管理服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费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成本价(元):*.****
需求详情:
****平方米(包含三楼、四楼部分区域)
本项目需保安*人,保洁*人。客服助理*人。
*、秩序维护管理
秩序维护管理是物业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要加强秩序维护人员队伍的建设, 在着装、形体、行为、语言等诸多方面规范管理。在服务范围内分区划点,明确责任,量化管理。文化馆区域实行**小时门卫执勤、楼内巡视维护、视频监控服务等;
*、人员及标准化管理
负责提供标准化物业管理体系服务,确保人员管理顺畅,做好岗前培训,配备齐全,守岗守则,服装统一,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负责物业运行工作和各场馆辖区内外设备、维修维护、室外消防通道,巡查等档案资料管理、归档工作。统一着装,按时到岗,人员岗位配备齐全,足额人数到位,年龄不超过**周岁,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思想品德合格。
*、安全管理
夏季、雨季、汛前、冰雪、大风和雷电天气以及重大节日前进行安全检查和落实,各类灾害预警要迅速反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定期检查、维护电梯、机房等关键部位的安全隐患。
*、保洁内容
文化馆三楼和四楼区域的走廊保洁、卫生间保洁、全部办公室和教室保洁、全部窗户玻璃保洁、一楼大门保洁、电梯、楼梯、门保洁,并包含清运垃圾。
*、安保服务内容
(*)、负责文化馆区域室内**小时安防和消防监控工作、安全保卫值班门卫、巡逻、日常开放秩序维护工作,满足大庆市文化馆工作需求;
(*)、负责制定日常开放和各项大型活动的安防、消防、应急疏散等应急预案;
(*)、日常开放及大型活动服务工作:大型活动及日常开放的安保、安检、秩序维护、场地布置、物资搬运等服务工作。
*、设备维修维护及配备和装修改造等内容
负责大庆市文化馆区域日常维修、消防设施,电力系统(含高、低压电柜、变压器等)、供水系统、供暖系统、排污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空调、监控、新风等系统的维修、维护和管理。负责空调、新风系统(含风道)每年清洗*次。
*、服务标准
(*)、垃圾管理:垃圾收集袋装化,三、四层楼的公用垃圾用袋装,并投放到指定位置,做到日产、日清;
(*)、保洁、卫生管理: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实行严格规范的保洁制度,用严格的卫生质量 标准来考核每个保洁部位,对墙面、门、窗、灯具、消防设备等部位实行定期清洁护理;对走廊、楼梯扶手、办公室及教室、卫生器具等部位 实行每天定时清扫、擦拭,工作时间内进行巡回清扫。对整个卫生区域按人员划分区段,岗位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保洁迅速有序。保持卫生清洁;
(*)、消防管理:建立消防组织机构,物业经理为消防安全负责人,其他成员为义务消防员,秩序维护主管为专职消防安全监督员,秩序维护人员为日常消防巡访员。实行**小时消防监控值班,发现问题及时现场确认,如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文化馆并按预案流程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设施设备管理:做好电梯、消防系统的运行及维保管理。高压配电间小修及维护(单体维修 材料费用***元以内的)。建立电梯、消防系统、监控系统、水暖设施及新风系统等设备的运行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制度;按有关规程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并按有关要求定期进行检测,所需费用除维 保合同外由物业服务部门支付;主动与服务对象进行沟通,了解设备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新风系统(含风道) 每年清洗*次。
*、其他要求
(*).本项目服务人员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大庆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投标企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企业必须满足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最低标准,如果不满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最低缴纳标准,投标无效。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恒祥街***号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大庆市文化馆
联系人:刘丽淼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