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景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草窝滩镇土壤改良工程)
2025-03-20
甘肃/白银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景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草窝滩镇土壤改良工程)
白银/甘肃-2025-03-20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景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草窝滩镇土壤改良工程)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 **:**

景财监处[****]*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景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草窝滩镇土壤改良工程************)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景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草窝滩镇土壤改良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预算:**.**万元

投诉人:白银凌之商贸有限公司

址:白银市白银区白银市第二中学校门北面第**间商铺

被投诉人*景泰县草窝滩镇人民政府

址:景泰县草窝滩镇西和村

被投诉人*甘肃鑫至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长城路***号

中标供应商:景泰县兴盛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芦阳镇东关村

我机关依法对****年*月**日收到的白银凌之商贸有限公司对景泰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草窝滩镇土壤改良工程”采购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查明的事实和相关依据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经查,中标供应商景泰县兴盛工贸有限公司在****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属实,不存在信息造假情况。现有材料无法证明中标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白银凌之商贸有限公司的投诉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天内向景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景泰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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