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3-20 00:00:00
黄埔区民政局关于****年清明工作横幅和工作牌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好村(社)红白理事会在革除丧葬陋习、深化丧葬礼俗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积极作用,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拟制作横幅分发给全区**个街镇、***个红白理事会、*个殡葬服务场所,制作工作牌用于全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为保证公正、透明,现将采购信息予以公告。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名称:****年清明工作横幅和工作牌项目
需求清单如下:
三、公告期限及服务时限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确保****年*月**日前完成制作和配送。
四、项目经费及要求
采购预算控制价*.*万元。费用和要求包括:
(一)按照服务合同自生效之日起,需在****年*月**日前完成制作并按照要求配送到黄埔辖区**个街镇、***个村居、*个殡葬服务场所;
(二)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三)超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五、供应商资质
(一)供应商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法人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于报价期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并加盖公司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六、报名提交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公告日期内。
(二)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报价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供应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等相关资质;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制作材料明细和报价等资料;
*.报名单位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将报名材料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无需提交报价,报价于线下评标时提交。
(三)报名方式:报名资料请于公告截止日下午*点前盖章扫描发送至****@***.***.**,逾期发送视为无效。
七、评审标准
符合供应商资质、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家供应商提供服务,若有多家供应商同时符合条件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决定。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一)评审时间:投递资料时间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号*栋人防楼*楼***会议室(联系人:魏女士,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