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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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零星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周期 |
质量 |
* |
零星工程采购项目 |
*年内单项合同估价**万元以下(不含)的所有零星工程项目。 |
*年(合同一年一签,视第一年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合格 |
说明 |
我部温州市范围内院区单项估价**万元以下院区零星维修项目。主要包括: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道路场坪、各类给排水管道等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仿古建筑等专业工程。工程内容以现场签证为准。 |
四、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家中标人。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或控股单位。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处罚范围,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处于限制期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服务的相关要求。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三)发售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投标报名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年内连续*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公司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
*.非外资企业和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元。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
邮政编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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