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内蒙古-2025-03-19 00:00:00
项目信息
内容
白阿线****+***与阿伊环线交叉道口平改立工程
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白阿线****+***与阿伊环线交叉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招标于****年*月**日*时**分进行了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白阿线****+***与阿伊环线交叉道口平改立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推荐意见 |
兴安盟兴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 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永昶建设有限公司 | ********.** | 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 |
乌海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 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 |
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及工期:
推荐第*中标候选人 | 兴安盟兴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
*、科右前旗乌兰河至乌兰敖都民族风情草原观光旅游公路************标段 | 卢绍林 | |||||
*、科右前旗北民合至巴达仍贵至大石寨路网改善扶贫工程 | 裴润博 | |||||
项目经理及业绩 | 项目经理 | 卢绍林 | ||||
证书编号 | 蒙************ | |||||
项目经理业绩 | 科右前旗乌兰河至乌兰敖都民族风情草原观光旅游公路************标段 | |||||
项目总工及业绩 | 项目总工 | 耿昕 | ||||
证书编号 | ********* | |||||
项目总工业绩 | ****乌兰浩特至呼和马场段公路工程(二标段) | |||||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 |||||
工期 | ***日历天 | |||||
推荐第*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永昶建设有限公司 | |||||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
*、商都县****年产业路建设项目; | 王锋 | |||||
*、和林格尔县盛乐镇北倒拉板村****至****链接工程 | 马翠玲 | |||||
*、凉城县****年农村公路及“畅返不畅”整治工程; | 樊晓飞 | |||||
项目经理及业绩 | 项目经理 | 刘卫卓 | ||||
证书编号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凉城县****冀家圐圙*天成乡段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 |||||
项目总工及业绩 | 项目总工 | 陈振宇 | ||||
证书编号 | *********** | |||||
项目总工业绩 | 凉城县****冀家圐圙*天成乡段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 |||||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 |||||
工期 | ***日历天 | |||||
推荐第*中标候选人 | 乌海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 项目名称 | 项目经理 | ||||
*、省道***线大兴至海拉苏段公路工程 | 王建华 | |||||
项目经理及业绩 | 项目经理 | 刘贵 | ||||
证书编号 | 蒙**************** | |||||
项目经理业绩 | 省道***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项目总工及业绩 | 项目总工 | 潘福林 | ||||
证书编号 | ********* | |||||
项目总工业绩 | 省道***线海勃湾绕城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 |||||
安全目标 |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 |||||
工期 | ***日历天 |
三、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否决理由:无
四、其他: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招 标 人:阿尔山市铁路航空建设和粮食物资储备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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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内蒙古誉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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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