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2025-03-18 00:00:00
江西省吉安监狱(江西吉瑞实业有限公司)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省吉安监狱(江西吉瑞实业有限公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于****年*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及开标活动中投标人提出的异议,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号)规定,经招标人申请,项目监督部门同意,项目于****年*月**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复评委员会进行复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预中标单位及其建造师公示如下:
预中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建造师:司瑞德 注册编号:鄂****************
技术负责人:陈仲
三大员:
施工员:程珑、谭周;
质量员:孙祥渊、郭子敬;
安全员:邱兴华、陈浩、赵一德;
中标价:*********.**元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江西省吉安监狱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