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广西-2025-03-19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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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新三路*号******;广西印刷工业城******;***号厂房四层厂房东面
成交金额:陆拾柒万捌仟玖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宁明县税务局位于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有县城、爱店*个办公点,另有中华街旧局、政务中心(原地税)*个宿舍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县城办公点位于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号,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楼*栋(共*层,其中第*、*层为招待所)、机关饭堂*个(共*层,第*层为公务车车库)、室内运动馆*个、职工书屋*个(位于运动馆*楼)。主要设施:电梯*部,有配电房*个,地下室水泵房*个,消防系统*套。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年,每年预算******元/年(自签订合同后提供服务之日起算。本项目采取一次采购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分年付款的办法。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有效期一年的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与成交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总金额以采购人第二年实际预算安排为准;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以此类推。)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吕春玲、邱国平、肖心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的规定的服务类基准价(以成交金额为基准价)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收费金额:壹万零壹佰捌拾叁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 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号
联系人:肖心让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与城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角处
(百成财富***大楼*#楼十三层)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晖
电 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
*. 广西腾跃置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