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奉贤某单位涉案冻品保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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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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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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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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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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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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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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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某单位涉案冻品保管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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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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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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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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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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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涉案冻品保管服务最高限价为**元/吨/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具有可同时保管***吨以上货品冷库库容,专职人员和配套设备设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自有冷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土地产权或冷库建设相关材料),租赁冷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租赁协议;提供所有权人土地产权或冷库建设相关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冷库容积至少满足***吨货品仓储需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库内空气温度应保持在-**℃以下,昼夜库内空气温度波动幅度不超过*℃,入库冻肉中心温度应***;***℃,冻肉进出库的库温波动幅度不超过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长宁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冷库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条;
(四)申领方式
*.潜在投标人将报名材料以附件(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进行彩色扫描,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的形式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审核。请发送资料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付款,并提供开票信息,付款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代理机构邮件回复审核情况,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地址:**********@***************.***.**。
*.投标人需保证报名及获取文件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 奉贤某部涉案冻品保管服务项目标书工本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 。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楚/曾星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奉贤某单位汪警官
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上海杰雍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