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富阳区“7•22”灾后重建项目第十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5-03-19
浙江/杭州
中标结果
关于拨付富阳区“7•22”灾后重建项目第十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浙江/杭州-2025-03-19 00:00:00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文件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富农〔****〕**

关于拨付富阳区“*•**”灾后重建项目

第十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灾后重建项目补助资金***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年杭州市富阳区政府专项建设类项目计划的通知》(富计统委〔****〕*号)《杭州市富阳区水利管理区级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富农〔****〕*** 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富政办〔****〕*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富农〔****〕***号)等文件。

二、资金来源。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关于****年区级部门预算,应急保障抢险救灾专项,属本级(含上级补助拼盘资金)预算。

三、资金用途。该资金主要用于“*·**”灾后水利工程重建项目补助的资金支出。

四、补助方式。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乡镇组织验收小组考核验收,按照水利管理区级资金管理办法实施项目管理,资金补助和款项结算。

五、拨付路径。财政下达指标后,涉及采购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拨付至第三方中介单位,涉及乡镇(街道)、村业主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国库集中拨付至相应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拨付至相应行政村或补助对象,村级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按第三方资金监管要求执行。

六、时间要求。该补助资金要求在发文后*个工作日内,拨至各项目实施单位。

七、管理职责。该专项属项目类专项,管理责任单位为区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具体依据水利管理相关办法组织实施和管理。

附件:“*.**”灾毁重建水利应急修复工程第十一批资金补助表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

****年*月**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附件:

“*.**”灾毁重建水利应急修复工程第十一批资金补助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单位

所在

乡镇

立项年度

项目名称

本次拨款实施内容

概算金额

财政补助金额

已补助

本次补助

备注

本级

上级

合计

*

上官乡

上官乡

****

上官乡芳村和剡溪村溪道防洪安全提升工程

工程款、监理费、代理费、协管费、测绘费、跟审费

****.**

****.**

***.**

***.**

***.**

*

上官乡

上官乡

****

上官乡深里村溪道防洪安全提升工程

工程款、监理费、代理费、协管费、测绘费、跟审费

****.**

****.**

***.**

***.**

***.**

*

上官乡

上官乡

****

上官乡大盛村溪道防洪安全提升工程

工程款、监理费、代理费、协管费、测绘费、跟审费

****.**

****.**

***.**

***.**

***.**

合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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