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四川-2025-03-18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民警体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修改合同*付款进度安排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服务要求 *.*.*.商务要求 采购包*及采购包*中序号*、付款进度安排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体检人数与实际金额据实结算,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健康体检凭证和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增值税普票)等资料,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结算方式:本项目体检时按体检项目执行价及成交供应商所报综合下浮率确定体检结算单价,最终支付结算按****元/人计算,超过个人限额标准的由体检人自行承担。 结算金额:Σ(各项体检项目执行价*(**综合下浮率))。”
更正为:“*、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体检人数与实际金额据实结算,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健康体检凭证和合法财政收据或者完税发票等资料,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结算方式:本项目体检时按体检项目执行价及成交供应商所报综合下浮率确定体检结算单价,最终支付结算按****元/人计算,超过个人限额标准的由体检人自行承担。 结算金额:Σ(各项体检项目执行价*(**综合下浮率))。”
- 附件中 合同文本 第二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支付 “*、付款方式:以实际体检人数与实际金额据实结算,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健康体检凭证和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增值税普票)等资料,经甲方确认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
更正为:“*、付款方式:以实际体检人数与实际金额据实结算,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健康体检凭证和合法财政收据或者完税发票等资料,经甲方确认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体检人数共****人,共分两包:
采购包*:乐山市主城区(提供专场服务)
采购包*:峨眉山市(提供专场服务)
注:本项目不允许兼中采购包*和采购包*;
若采购包*,采购包*专家推荐的第一候选人为同一供应商,报价不同情况,则按报价就低原则确定该包的成交供应商,另一包的第二候选供应商直接确定为该包的成交供应商。
若采购包*,采购包*专家推荐第一候选人为同一供应商,报价相同情况,则比较两个包的第二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按报价就低原则确定该包的第二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另一包的第一候选供应商直接确定为该包的成交供应商。
若采购包*,采购包*专家推荐包第一候选人为同一供应商,报价相同情况,则比较两个包的第二候选供应商的报价,若第二候选供应商报价也相同情况,则由采购人组织两个包的第一,第二候选供应商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由第一候选供应商抽取成交的包号,另一包的成交供应商为该包的第二候选供应商。
各包人数及概况:
包号 |
人数 |
合计人数 |
体检最高限价 |
备注 |
* |
*** |
****人 |
包*:**.**万元; |
服务地点:乐山市主城区(提供专场服务) |
* |
*** |
包*:***万元; |
服务地点:峨眉山市(提供专场服务)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雷马屏监狱
地址:峨眉山市乐峨路符溪段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瑞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号*单元*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信瑞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