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浙江-2025-03-18 00:00:00
*.采购条件
*********年浙江温州石油分公司成品油配送项目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温州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各标段运输项目。
*.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地址:温州市。
*.*标段划分:*个标段。
*.*标段合同估算金额:****万元(*年*个月费用),服务期限为*年*个月,采购运量约**.*万吨。
*.*标段采购范围: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标段一:温州市本级及洞头直分销成品油配送;标段二:永嘉及乐清直分销成品油配送,标段三:瑞安市、文成县直分销成品油配送;标段四:苍南县、平阳县、龙港市、泰顺县直分销成品油配送,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承包商资格要求
*.*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具有危险货物运输[*]类的经营资质等经营所需证照;
(*)油罐车和司押人员必须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二章第八条和《中石化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查标准(****)》的要求;
(*)招标人单位员工不得参与投标;
(*)有从事非标油经营历史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不得从事油品销售经营活动;
(*)投标供应商需对全部标段进行投标,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提供本公告上的“车辆配置要求”的证明材料;
(**)不得有偷盗油历史行为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若收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本项目,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车辆配置要求:
标段 | 区域 | ****;车型≤* | ****;车型≤** | *****;车型≤** | 车型***;** | 小计 | 配送量 (万吨) |
* | 本级+洞头 | * | * | * | * | * | *.* |
* | 乐清+永嘉 | * | * | * | * | * | *.* |
* | 瑞安+文成 | * | * | * | * | * | *.* |
* | 苍南+平阳+龙港+泰顺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采购文件发售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年**月**日下午**:**时前止,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在温州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长浃河南路***号广丰大厦****)购领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元。
*.响应保证金
*.*√采用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全部标段):伍万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供应商)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汇入下述账户中,必须确保在采购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帐户名:温州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
开户行:温州银行丰门支行
注:汇入保证金专户时需填写本项目的名称(可以简写)。
保证金汇出后,请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密封在采购文件内
未中标的投标方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无息退还至投标方账户。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形式无息退还至投标方账户。
*.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递交地址及场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中国石化大楼会议室。
*.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石油分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中国石化大楼;
联系人:黄海州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温州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长浃河南路***号****室
联系人:陈先生 麻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