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一新增耕地认定公示
2025-03-13
海南/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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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一新增耕地认定公示
海南/东方-2025-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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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年**月**日 **:**
名  称: 关于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一新增耕地认定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一新增耕地认定公示


我局组织实施的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一位于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建设规模***.**公顷(****.*亩),概算总投资****.**万元,工程于****年*月**日开工建设,****年*月**日工程竣工验收,****年*月*日组织新增耕地竣工验收。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技术规范(试行****年修改版)〉的通知》(琼自然资函〔****〕****号)等有关规定,经海南集思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内实施后新增耕地进行认定(含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该项目竣工后实现新增耕地面积为**.****公顷,其中补充耕地面积(新增水田)为**.****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等,新增粮食产能为******公斤;旱地改造水田面积为**.****公顷,改造前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等,改造后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等,提质改造耕地新增粮食产能为*****.**公斤,该项目共计新增粮食产能******.**公斤。

特此公示。

本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如对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进行反馈。

意见反馈方式:

*、反馈电话:*************,联系人:张女士。

*、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号环发楼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邮政编码:******。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一新增耕地项目认定报告

     *.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一开工前等别评定报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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