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按实结算。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金霞支行(湖南第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预付款保函:
否
*.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履约验收标准: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每年的*月为服务合同考核月(****年*月、****年*月),如考核为**分(含**分)以上,合同正常履行,考核结果在**分(不含**分)以下由甲乙双方协商协议续签。考核结果在**分(含**分)以下,则正常到期不进行续签。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暂无。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人员。
*.甲方可根据考核标准,每月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提出整改意见,并将考核结果与服务费用挂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足额、及时支付工勤人员报酬及劳动法规定的社保、工伤、养老等,因工勤人员未及时、足额收取报酬而引起的工勤人员工作不达标(包括但不限于缺勤、迟到早退、怠工、不配合等情形)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水电维修工、保洁员或其他物业人员在节假日协助甲方大型活动(如招聘考试、大型演艺和竞赛类活动等)的加班费另计,加班所需的劳务费支付标准根据甲方实际,参照区相关财务制度执行,费用由甲方支付。
*.为乙方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设备设施及相关的协助和配合。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制度。
*.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甲方领导。
*.对甲方提出的工作质量等问题及时有效地整改到位,对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人坚决及时更换。
*.无条件支持,配合甲方安排的突击检查等任务。
*.乙方必须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及相关专业培训,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安排员工及人员岗位发生异动,必须甲方同意才能上岗。
**.乙方应保证全部工勤人员足额上岗,不可出现轮岗、调岗或一人多岗等情形。乙方需要调整工勤人员的,应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调整。
十、违约责任
*.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使乙方不便或无法实施物业管理的,乙方有权要求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乙方损失或责任的,甲方应予以全部赔偿。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其中第三方对甲方的索赔,甲方在支付后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服务人员履行本合同约定职责中,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合同续签由甲方组织人员对物业公司出台考核办法及进行满意度调查,如物业公司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或满意度在**%以下,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工勤人员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失职、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甲方范围内师生受到财产、人身侵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先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工勤人员出现轮岗、调岗或一人多岗等情形的,每出现一次,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元违约金。委托管理期限内出现三次或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由于财政没有及时拨付费用导致甲方没按时付款的不构成违约。
**.乙方未配齐招标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各岗位人数,与甲方协商后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