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轨道作业车故障检修、保养业务外包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2025-03-14
长春/吉林
招标采购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轨道作业车故障检修、保养业务外包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长春/吉林-2025-03-14 00:00:00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年轨道作业车故障检修、保养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轨道作业车故障检修、保养业务外包第二公开询价采购信息告(*******************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设备委外修理采购工作指南》、《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年轨道作业车故障检修、保养业务外包

*.项目内容:对采购人的**辆轨道轨道作业车、*辆***检修列、*辆接触网平车进行故障检修、定期维护保养等,费用以零配件单价和维修工时费进行结算。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外包方式:计工包料进行维修保养。

*.外包企业资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企业,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如已取得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承揽商具备专业维修能力,并出具所承揽项目近三年承揽铁路内部该项目业绩相关证明。维修服务需在**小时内响应,按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要求完成故障维修。

*)不存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以及国铁集团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承揽商****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年以来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客户不良反映;无因自身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不良反映。

*)承揽商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承揽商需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及认证(*****://**.*****.**/)。

三、采购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所有承揽商只有一次报价。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承揽商按询价函具体要求填写报价,报价函与其他所必须提供的材料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形成报价文件,详见附件一

*.报价文件信封按规定进行密封,信封封面需注明所投的包件、报价单位名称、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承揽商在公示期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通过快递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翠竹路**号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自轮运转科,收件人方工***********。

*.超出公示期报价或未按规定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方式的变更

若本次采购不足三人报价,有且仅有两家报价,则转为竞争性谈判,重新发布公采购公示,原报价人有效,公示期间接受其他潜在供应商报价参与谈判采购。

若本次采购不足三人报价,有且仅有一两家报价,则转为单一来源,重新发布公采购公示,原报价人有效,公示期间接受其他潜在供应商报价参与谈判采购。

五、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中标价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外包资质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报价人报价超过采购人支付能力的除外。

六、相关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工作标准: *)承揽商提供更换的维修材料应与原厂配备材料相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同品牌原装正品维修材料的,应保证更换的材料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不低于原厂材料,更换前应经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设备管理部门再次签字确认。

*)承揽商在轨道作业车日常维修及专项检查发现的故障维修过后,经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设备管理部门对维修过后的轨道作业车进行试验,如维修过后的轨道作业车,影响轨道作业车运行安全、功能和性能的车辆发生铁路事故,承揽商承担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并将轨道作业车检查、检验合格。

*)维修保养后的轨道作业车,须达到《轨道作业车管理规则》(铁工电[****]**号)附件*的要求。

*、工作要求: 承揽商安排熟练工不少于*人,能按高铁基础设施段设备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完成道轨道作业车、***检修列、接触网平车检修、维护业务。

*、材料要求:承揽商为高铁基础设施段提供更换的维修材料应与原厂配备材料相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同品牌原装正品维修材料的,承揽商应保证更换的材料功能、性能和技术指标不低于原厂材料,更换前应经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设备管理部门再次签字确认。 使用材料、配件、备品等按实际用量发生。

*、承修方式:(*)承揽商应以自身的技术力量及设备,按照承修轨道作业车的原出厂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独立完成工作。未经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同意,承揽商不得将承揽的整体或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现场维修、检查。承揽商应指派数量足够、业务熟练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到轨道作业车现场进行维修、检查。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和承揽商各自指派一名技术人员,负责设备维修或更换调试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

*、质量标准:按照《轨道作业车管理规则》、《重型轨道车大修规则》和《接触网检修作业车大修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在维修质保期内,承修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须在接到通知后按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限要求免费提供现场维修。

*、验收标准:*)高铁基础设施段有权在材料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材料进行检验、测试,并拒绝接受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该权利不因材料从承揽商启运前进行的任何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

*)维修后的设备应达到正常技术状态,满足《轨道作业车管理规则》(铁工电[****]**号)的要求。

承揽方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 验收结算要求

每次维修后凭报活单和验收单进行结算,****年所产生的费用需在本年度开票结算。如因承修方原因导致费用无法在本年度进行清算,由承修方承担相关责任。

八、其他要求

*.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揽方负责免费更换由于自身过失造成的损坏配件。

*.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承揽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

*.在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管辖区域开展检修保养作业时,必须遵守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安全、消防、综治、反恐、环境等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影响到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生产、生活、学习秩序。

*.承修方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九、相关信息

本采购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所有,本公告及其他可能发布的相关公告均在国铁采购平台进行发布(*****://**.*****.**/)

项目咨询:

方工 电话:************

南宁高铁基础设施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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