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3-17 00:00:00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关于*********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细商务技术需求见附件: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 |
招标采购代理年度服务(一) |
*年 |
/ |
浙大口腔医院所需一般货物、服务、工程(不含基建和信息类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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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采购代理年度服务(二) |
*年 |
/ |
浙大口腔医院所需医疗设备等专用设备(含国际招标)、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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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采购代理年度服务(三) |
*年 |
/ |
浙大口腔医院所需信息类货物及服务、各类单项耗材等招标代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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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要求:投标人须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标项*要求:投标人须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登记和中国国际招标投标网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标项*要求:投标人须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发布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于****年*月**日**:**前发送至****@****.***.**,逾期不接受报名。
七、响应文件需包含下列资料:
*、资格证明文件,一正四副,胶装、密封。
*、商务技术文件,一正四副,胶装、密封。
*、报价文件,一正四副,胶装、密封。
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报价文件相互独立封装,未按规定将三部分文件分别包装的,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八、磋商时间:****年*月**日**:**
九、磋商地点:杭州市秋涛北路***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