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2025-03-07 00:00:00
莆田市动车站站前广场增设照明路灯采购安装项目(****************)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福建锐海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盛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中达扬建设有限公司参与竞价活动。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 **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响应文件。
最高限价: ******元。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莆田市动车站站前广场
服务范围:莆田市动车站站前广场增设照明路灯采购安装项目
服务期限:详见附件竞价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竞价采购文件
服务基本内容:详见附件竞价采购文件
合同签定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竞价采购文件
*、保证金形式:*.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金额:*.有预算项目保证金金额按最高预算价的*%缴纳(保证金金额:****.*元);*.无预算项目按最高限价的 *%缴纳。(保证金金额:****.*元)(具体金额根据系统自动计算为准)。*、保证金退还时间:*.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天
十一、确认
被邀请单位收到本邀请后,将确认参加此次投标的“确认函”(格式见附件)于****年**月**日**:**时前将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竞价采购活动。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海峡商务中心*栋**楼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百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三信城市家园*号楼****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咨询电话:************
附件确认函
确认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竞价采购邀请,并确认(参加/不参加)竞价釆购活动。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