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2025-03-10 00:00:00
项目名称 | 磴口县沙金苏木木雷滩(紧邻圣牧第三牧场)***亩熟耕地出租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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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无 | |||||||||||||||||||||||||||||||||||||||||||||
评估基准日 | 无 | ||||||||||||||||||||||||||||||||||||||||||||||
评估机构 | 无 | ||||||||||||||||||||||||||||||||||||||||||||||
租金底价(元) | ****元/亩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王女士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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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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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决策文件 | 无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特别 |
*、标的地块不是整块耕地,***亩分为*部分大片耕地,圣牧集团巴市牧业第三牧场北墙下***亩,南墙往南*千米***亩。灌溉类型为滴灌地,滴灌浇溉,****年种植***亩葵花,***亩玉米,现均留茬。 *、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竞租保证金。特别提醒,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出租标的物实际情况已确认。 标的勘验:公告期内请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面积为参考,最终以双方核定为准。预付交易价款=***亩*最终成交单价,交易服务费按照预付交易价款的*%收取。最终交易价款=实际数量×最终成交单价,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由受让方进行交付,即标的交接过程中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有超出部分,由转让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交易过程中土地面积、质量等发生变化不调整交易服务费。 *、必须按照要求种植作物,禁止种植多年生作物。**元/亩/年,代表每亩耕地每年应当支付的价款,本项目挂牌价为每亩每年耕地应当支付的租赁底价。 *、所有出租耕地标准为茬地,承租方承租后自行整地。 *、承租方在秋收后不用对所租赁耕地进行残膜回收、翻地、平整和秋浇。 *、竞租保证金按照*****元收取,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可抵租金。意向承租方未竞租成功者,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出租方不开发票,如需开票可配合开票,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开票所需税费。 *、承租方享有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种植生产的各项补贴(具体补贴依据当地政府当年政策)。 **、承租方要保护自然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控制面源污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受让。 **、承租方经营土地之后,使用滴灌带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由出租方承担,其余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不准以任何形式转租、抵押、担保等形式处置耕地。 **、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违反公告约定及相关规定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 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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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 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 承租方参考。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须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在交纳上述款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中心在收到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竞租保证金转为租金总额的一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出租方在收到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及其他款项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承租方承租土地为耕地,地上原有的构筑物、建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 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附属物所有权人为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通过本次项目出租成交后取得附属物的使用 权,耕地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地面“附属物”使用、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要使用时需与出租方进行沟 通协调,避免出现因抢水、抢电造成断水、断电或浇灌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 *、禁止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承租方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 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承租方自行 拆除,恢复原样,无论建造获得出租方同意与否,均无权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赔偿等任何费用要求。 *、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在承租土地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 国家及属地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 的,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土地规定用途,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 将该土地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 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 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禁止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及包装物 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造成承租耕地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租方如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由承租方自行到相关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承租的耕地,租赁终止履行,相关赔偿补偿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租方如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由承租方自行到相关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承租的耕地,租赁终止履行,相关赔偿补偿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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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 **:**:** 至 ********** **:**:** | |||
报名手续 | 见附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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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向承租方收取成交总价(成交单价乘以成交亩数)的*%(此项收费按照最终竞拍价格收取。) | ||||
附件下载 | 受让申请书***.***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号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