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浙江-2025-03-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 年中药材(茶叶)共享加工中心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 | 磐安县耀晨科技有限公司 | 磐安县新渥街道古竹小区**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 | **** 年中药材(茶叶)共享加工中心项目(第二次) | **** 年中药材(茶叶)共享加工中心项目(第二次) | 无 | * | ******* | / |
自行组建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春燕、陈萍华、杨理峰(业主代表)
七、开标情况
详见纸质评分表
八、资格审查情况
通过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通过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详见纸质技术评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磐安县耀晨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号)规定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磐安县蚕桑专业合作社
地 址:浙江省磐安县新渥镇新渥村镇小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理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理峰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北镇街**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厉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磐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人:陈春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磐安县壶厅西路***号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