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安徽-2025-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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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大马头景区精品度假酒店运营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泾县大马头景区精品度假酒店运营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山屿溪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宣城市泾县蔡村镇泾县蔡村镇月亮湾村吴村组*号
成交金额:(*)品牌申请费**万元;(*)技术咨询及筹开费*.*万元;(*)品牌使用及营销费:酒店总营业收入**.*%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翟利民、赵富华、郑伟(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总价包干。
*.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大马头康养旅游有限公司、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琴溪镇马头村石岭组、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泾县泾川镇泾县农村商业银行**层)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大马头康养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琴溪镇马头村石岭组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梅工、耿工
电话:************、***********、***********
泾县大马头康养旅游有限公司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