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5-03-13 00:00:00
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前身为嘉兴冈龙家具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乍王公路南侧,主要从事各类木质家具的生产。现企业出于木工设备自动化提升改造及增强环境保护的需要,决定投资****万元实施技改,购置数控点对点钻孔加工中心、全自动数控板材开料锯带后上料台、全自动打胶生产线、木工数据加工中心等木工设备对现有企业木工设备进行更新替换(技改前后产能不变);另外对现有*.*万套家具的喷涂线进行改造,改用**漆和水性漆替代部分溶剂型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其余*.*万套家具仍旧采用溶剂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木工设备自动化改造及*.*万套酒店、办公家具涂装线技改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木工设备自动化改造及*.*万套酒店、办公家具涂装线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万元
(*)项目选址:嘉兴市南湖区新丰工业园区乍王公路南侧
(*)建设内容:购置数控点对点钻孔加工中心、全自动数控板材开料锯带后上料台、全自动打胶生产线、木工数据加工中心等木工设备对现有企业木工设备进行更新替换(技改前后产能不变);另外对现有*.*万套家具的喷涂线进行改造,改用**漆和水性漆替代部分溶剂型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其余*.*万套家具仍旧采用溶剂漆。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 项目周围主要保护目标汇总表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车间最近距离/* | 相对厂界距离/* | |
* | * | |||||||
建设区域环境空气 | / | / | 居民 | / | 二类区 | / | / | / |
横港村 | ******.** | *******.** | *户(拆迁) | * | 约*** | 约** | ||
******.** | *******.** | 约*户 | * | 约*** | 约*** | |||
******.** | *******.** | 约**户 | * | 约*** | 约*** | |||
******.** | *******.** | 约****户 | *、* | ***~**** | ***~**** | |||
镇北村 | ******.** | *******.** | 约***户 | ** | ***;**** | ***;**** | ||
民丰村 | ******.** | *******.** | 约***户 | ** | ***;**** | ***;**** | ||
乌桥村 | ******.** | *******.** | 约****户 | * | ***~**** | ***~**** | ||
勤安村 | ******.** | *******.** | 约***户 | *、** | ***~**** | ***~**** | ||
新丰镇镇区 | ******.** | *******.** | 约*.*万人 | * | ***;**** | ***;**** | ||
其他保护目标 | ||||||||
类别 | 保护目标 | 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功能 | 保护级别 | |||
水环境 | 平湖塘 | * | 约*** | 满足航运、灌溉等要求 | ***********中的Ⅲ类标准 | |||
小河 | *、* | 约** | ***********中的Ⅲ类标准 | |||||
声环境 | 厂界周围***米范围 | / | / | / | ***********中的*、**类标准 | |||
横港村居民点 | * | 约** | *户(拆迁) | ***********中的*类标准 | ||||
横港村居民点 | * | 约*** | 约*户 | |||||
横港村居民点 | * | 约*** | 约**户 | |||||
土壤环境 | 厂界外*.***范围内耕地、居民区以及农居点等 | 范围内耕地约***公顷;居民约***户 | ************和************中相关标准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
项目污废水各自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嘉兴市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因此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各类工艺粉尘、白胶废气和涂装废气,各自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最大的污染因子是颗粒物,其最大落地浓度为*.*****/**,最大落地浓度位于该源中心约***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即项目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噪声影响
项目在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居民点的影响也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固废
各项固废均能妥善落实分类处置途径,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建设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喷淋废水和水帘废水利用现有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经嘉兴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海。
*、废气
项目工艺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白胶废气经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涂装废气各自经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针对*#、*#和*#厂房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
针对项目噪声,采取治理措施包括:设备在采购时,选择高效低噪音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加强车间墙体隔音效果等措施。
*、固废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漆渣(含沉淀污泥)、包装桶、打磨集尘灰和过滤棉等在厂区内安全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木加工边角料和粉尘处理集尘灰收集后出售。
五、环评主要结论
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木工设备自动化改造及*.*万套酒店、办公家具涂装线技改项目拟实施地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工业园区乍王公路南侧,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万元。经环评分析认为:项目位于新丰环境优化准入区(*****Ⅴ****),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能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总体规划,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四性五不批”等要求。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公众索取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报告表简本索取方式
环评文件简本可到建设单位和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政府进行查阅;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
查阅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起止时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主要事项:项目建设和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相关事项。
八、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
九、项目审批单位
*、审批部门: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号
*、电话:*************
十、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先生
*、联系方式:***********
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