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2-28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大土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你街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大土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几江办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结合区住建委《关于下达****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的函》(津住建函〔****〕**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大土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
建设工期:*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涉及*个社区、*个小区、**栋楼、居民****户,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外立面排危整治约*****平米,地面绿化改造约****平米,其他涉及照明设施,修树,增加运动健身休闲设施,化粪池整治清掏,检查井、雨水口改造,雨污管网和消防管网改造,成品桌椅,围墙排危,路缘石等零星改造内容。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一)结合区政府办公室(〔****〕**号)工作抄告精神,该项目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其代理单位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西江、紫荆、大土地等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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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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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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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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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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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