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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年粮食烘干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太湖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 号)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年我县拟建设粮食烘干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各*个。为确保建设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在全县公开遴选上述项目建设主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实施地点

*.遴选对象。县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基础设施齐全、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实施地点。按照“先填补空白乡镇,再提升已建主体”的原则,重点支持空白乡镇开展建设,空白乡镇无主体申报的,支持提升其他已建主体。遴选优先顺序为:一是空白乡镇符合条件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二是支持已建成并运行两年及以上的粮食烘干中心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开展提升建设。

二、支持建设内容(建设验收标准)

(一)粮食烘干中心。一是基础设施:应建有烘前处理区、烘干作业区和烘后暂存区。二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循环式为核心设备的粮食烘干中心,循环式烘干机批处理量**吨及以上(山区**吨及以上)。

(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一是基础设施:应建有机具存放及设施用房,有农机维修车间和培训教室,库棚面积、数量满足机具存放要求,占地面积满足农机化生产需求。二是装备水平:原则上拥有耕、种、收、管、烘等服务农业生产全程的农业机械,各类机具保有量不少于**台套(山区*台套)。三是服务能力:年作业服务面积畈区****亩以上(山区****亩以上)。四是信息化建设: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等机具逐步安装信息化监测终端并纳入远程监控平台管理,能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指挥调度。

三、申报材料

(*)项目标准文本(附件*)。

(*)项目申报主体遴选备案表(附件*)。

(*)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场所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明或场所租用协议)。

(*)机械拥有量证明材料(机器铭牌照片、行驶证或购机发票复印件)。

(*)作业服务面积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

*.自主申报。有建设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建设主体向所在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交材料申报,经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初审同意后于*月**日**:**前,报送至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业务股。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专家评审。县农机中心对照申报条件,及时组织专家对有意向项目建设主体开展评审,依照政策规定审核遴选拟建设主体名单。

*.确定并公示。评审结果提交县农机中心班子会研究确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建设主体。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婷

联系电话:************

附件*:****年太湖县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附件*:****年太湖县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主体遴选备案表

附件*:农业财政项目标准文本(****年).****
   附件*:****年太湖县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及新型农机推广应用项目*“粮食烘干中心”、“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申报主体遴选备案表.***

太湖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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