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卫辉市后河镇刘庄村钢结构厂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06
河南/新乡
招标采购
卫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卫辉市后河镇刘庄村钢结构厂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河南-2025-03-06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新乡/河南-2025-03-06 00:00:00
卫辉市农业农村局****年卫辉市后河镇刘庄村钢结构厂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机构: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
项目概况 ****年卫辉市后河镇刘庄村钢结构厂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卫辉竞谈******** | |||||||||||||||
*、项目名称:****年卫辉市后河镇刘庄村钢结构厂房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段划分:*个标段 (*)工期:**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供应商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密钥,凭**密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格式)及资料。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资料下载—工具软件”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谈判会议结束前须一直保持远程开标大厅在线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监督部门: 卫辉市财政局(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卫辉市农业农村局 | |||||||||||||||
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中段 | |||||||||||||||
联系人:刘晨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新乡市振中街中段 | |||||||||||||||
联系人:张亚静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亚静 | |||||||||||||||
联系方式:*********** |